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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2年度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客語文輔導認證研習課程實施計畫(第3梯次)」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1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62263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完備客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及協助國民中學現職教師,提升客語文應用之能力,並通過客語文中高級以上認證考試,以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教學之核心能力,落實本土語言文化發展,爰請國立中央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本計畫以滿足國民中學各校112學年度客語文師資需求為優先,並以111學年度開課現況,推估於112學年度客語師資供需情形。
四、為鼓勵教師參與旨揭研習課程,以及參與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各公立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含長期代課及各梯次薦派教師),於111年度完成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繳交且無缺考情形者,均得申請第2梯次報名費補助。請提醒貴屬教師留意客家委員會近期報名資訊並依限完成報名。
五、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本梯次以國中教育階段現職教師薦派名單為優先,倘有員額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開放自行報名。
(二)研習對象:
1、薦派教師:
(1)112學年度校內無取得客語能力認證正式教師之公立國民中學,其全校(國中部)總班級數12班以下至少薦派1人、13至36班至少薦派2人、37班以上至少應薦派3人。
(2)請於111年12月19日(星期一)前,將薦派名單(薦派名單-空白表格如附件)可編輯電子檔及核章掃描檔傳送本府承辦人信箱,承辦人將回復郵件通知。
(3)薦派教師於參與課程期間,由其任職學校核予公假,並協助安排課務及行政職代所需人員;研習課程結束後,薦派人員出勤紀錄由該校彙整後函送其轄屬任職單位之教育主管機關。
2、自行參加:倘有員額則開放各公私立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具客語基礎能力及教學意願之現職教師(含長期代課教師)。
(三)薦派及自行報名教師,請於112年1月8日(星期日)前,擇客語腔調場次(課程代碼詳實施計畫),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依限完成線上報名。
(四)研習課程:計9日、63小時,含課程、測驗及實作;研習日期自112年2月4日起至112年3月19日止,研習人員於完成63小時研習課程後,由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核發研習證明。
六、研習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中央大學徐小姐:03-4227151 #33482、電子信箱:111juniorhakka@gmail.com。
七、檢附本縣各國中應薦派師資統計表,請校內客語合格正式教師數未達112學年度預估開班數之學校,務必薦派差額師資人數報名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