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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開缺名額」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2月29日桃教特字第1100120482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安置類型含「111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簡章」、「111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集中式特教班簡章」及「111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

三、檢附前開簡章開缺名額一覽表各1份,亦可至「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 https://tyshse.special.tyc.edu.tw/)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最新消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