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最新公告

屏東縣政府轉知臺中市山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豐原國小)分區辦理「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名資料審核作業」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12 月 30 日中市教特字第 1100103193 號函辦理。

二、臺中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路報名作業時間自111年1月21日起至2月24日止】,請學校務必於上開時程內置臺中市特教資訊網(https://spec.tc.edu.tw)協助學生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三、請學校務必依旨揭時程內,備齊學生報名資料準時前往,以免延誤報名,影響學生升學權益,並請學校惠予實際工作人員於辦理報名工作期間公(差)假登記。

四、為利身心障礙學生轉銜安置作業順利推動,若學校更動承辦人員,請務必做好轉銜業務交接工作,避免損及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權益。

五、如貴校有學生欲報名臺中市適性安置,請各國中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專區,下載「外縣市國中報名臺中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作業注意事項」詳閱相關規定,並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排定審查時間將報名表件送達臺中市鑑輔會審查。

六、檢附「臺中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受理報名分區一覽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