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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檢送「臺北市立啟聰學校111學年度普通型及技術型高中招生簡章」1份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2月10日北市教特字第1113002072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重要訊息摘述如下:

(一)報名資格:

1、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中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學生。

2、應屆畢業生(110學年度畢業)不受年齡限制,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年齡21足歲以內(民國90年8月1日以後出生)且未具高級中學學籍者。

3、持有效期限內之聽覺障礙身心障礙證明或直轄市、各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證明。

(二)報名日期:

1、郵寄報名:即日起至111年3月4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2、現場報名:111年3月2日(星期三)至3月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三)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件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10371臺北市大同 區重慶北路3段320號臺北市立啟聰學校聽障教育資源中心」。

(四)安置結果公告:111年5月11日(星期三)前。

三、旨揭簡章及相關表件請至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https://www.tmd.tp.edu.tw/rchi/)或臺北市立啟聰學校網站(https://www.tmd.tp.edu.tw/)下載運用。

四、倘對本案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臺北市立聽障教育資源中心承辦人游儲毓教師,電話02-25924446轉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