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警察子女獎助學金申請
校內申請截止日:111年4月10日
申請條件:0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0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03、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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