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旨揭計畫為延續110年度推廣校園關懷動物生命教育計劃,透過流浪動物的認養,將動物保護融入學校生命教育課程,建立關懷動物友善校園。
二、申請資料請於旨揭期限內函送本署審查,併將電子檔(odt檔)寄至承辦人員信箱(e-3248@mail.k12ea.gov.tw),逾期視無經費需求。
三、檢附本署「補助地方政府及國立暨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關懷動物生命教育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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