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辦理。
二、本計畫實施對象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及設有專業群、科(含進修學校、實用技能學程以及建教合作班) 或綜合高中專門學程之新住民子女在校生為優先。
三、學校辦理職業技能精進訓練課程,請依實施計畫之規定辦理,並得分為2其申請,上學期之訓練課程應於4月30日前提出申請,下學期之訓練課程應於10月31日提出申請。
四、承上,有意申請「111學年度上學期」之學校,請於111年4月30日以前檢送計畫申請書及經費申請表逕送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彙辦(網址:https://mkm.k12ea.gov.tw/projects/5/news/05202203240002);直轄市、縣(市)政府所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應由所屬地方政府彙整後,再送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相關資訊或未盡事宜,請洽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侯嘉雯助理(電話:07-8100888分機25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