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3月29日臺教學(二)字第1112801882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自103年起分別訂定「教育部補助學校辦理生命教育特色校園文化實施計畫」及「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計畫」,並辦理頒獎典禮在案。考量歷來上開二項計畫均共同辦理審查與頒獎典禮,以利增進執行成效,爰整併修正旨案計畫,整併二項計畫並修正計畫名稱為「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遴選表揚實施計畫」,且教育部修訂自111年起旨案不涉及經費補助。
三、本署委請國立羅東高級中學(下稱羅東高中)辦理本案初審前置作業,請貴校依據旨揭計畫,踴躍提出申請或推薦人員;請依計畫所述檢附應備資料(遴選表及佐證資料紙本1式3份)及電子檔光碟(燒錄完整薦送表件與照片電子檔案),並於111年5月16日(星期一)前函送羅東高中林家揚先生(郵戳為憑)(連絡電話:03-9576903、電子檔併寄至Email:lepooffice@gmail.com、檔名:校名-111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評選薦送表件),以利彙辦初選作業。
四、薦送學校應審慎查核受推薦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教師法,經議決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之情形。另「特色學校」部分,請確實填復108至111年校園事件處理情形。
五、隨文檢附實施計畫、初選薦送名額一覽表及填寫說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預定執行期程(如附件1~附件3)各1份;或請逕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重要業務專區/業務資料下載/素養教育專區/生命教育」下載使用(網址:https://depart.moe.edu.tw/ED2800/News.aspx?n=AE6505A07891AE31&sms=C61580640A6257EF),標題:「111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評選薦送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