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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特殊教育學校有關「110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心理評量人員魏氏智力量表施測資格第二梯次培訓課程」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心理評量人員培訓實施計畫」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心理評量人員作業實施原則」辦理。

二、未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與特殊教育學校身心障礙學生之鑑定’安置、重新安置、輔導等相關事宜,預先培育高中職端之心理評量人員,有效評析學生心理及生理各方面之能力,同時協助分區承辦學校處理鑑定工作事宜。

三、本次培訓課程內容為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五版,名額28名,詳細課程內容請參閱實施計畫(如附件)。

四、自112學年度起,分區承辦學校將不支援魏氏兒童派案,請各學校件送分區符合報名資格人員參與培訓課程,並請參加人員於民國111年4月29日 (星期五) 前,至心評管理系統完成報名 (報名方式請參閱實施計畫),俾利依遴選順序擇優錄取所需名額。相關報名疑義請洽石小姐,電話:04-8727303分機6233。

五、預計於民國111年5月3日 (星期二) 前函知錄取結果,或上心評管理系統查詢報名錄取狀態。

六、為順利推動高級中等學校與特殊教育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作業,請准予上開人員公(差)假參加及課務排代,交通及住宿等相關費用,請參加學員依差旅費規定自行向原服務單位申請報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