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1年4月28日南大視訓字第1110007496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於111年5月20日前 (星期五) 前將薦送人員相關資料函送本署 (收件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教科;地址:413415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檢附旨揭原函及附件檔。
四、計畫聯繫窗口國立臺南大學陳可華小姐,聯繫專線:06-2133111分機: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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