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申請截止日:110年10月6日
必要條件:申請人(或其父母、祖父母與申請人戶籍同戶) ,設籍屏東縣6個月以上
附屬條件:【必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
父母雙亡,由祖父母或其他親屬撫養者
父母受刑、離婚,不知去向,由祖父母隔代撫養者
父或母亡故,未再婚,單親撫養者
父或母受刑,單親獨立撫養者
父或母離婚,均未再婚,單親撫養者
1、 必須於指定日期至慈鳳宮擔任志工三天。 2、 每學期給予新台幣壹萬貳仟元,補助一學年,共新台幣貳萬肆仟元。
You cannot copy content of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