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屏東縣體育獎勵金頒發要點辦理。
二、申請體育獎勵金請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至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體育獎勵金申請網站」(http://awards.ptc.edu.tw/)加入會員填報資料,列印相關申請文件,再將書面資料送審,線上系統開放申請時間為111年11月28日(星期一)中午12時至111年12月8日(星期四)中午12時整,請各單位詳閱【111年度屏東縣體育獎勵金注意事項】並依相關規定提出申請。
三、111年度申請事宜如下:
(一)凡比賽日期在110年11月27日至111年11月30日間舉行者,均得提出申請。但不包括本府已先行頒發之比賽項目。
(二)比賽日期適逢在111年11月30日前後,而成績證明於111年12月1日以後始能核頒者,得於112年度提出申請並依111年度審核標準核處。
(三)書面審核日期:111年12月6日至12月8日(每日上午9時至12時)。書面審核地點: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會議室(地址:屏東市勝利路9號)。另本府將安排人員於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協助申請人上網修正作業,請申請人勿佔用電腦申請,而影響他人修正權益。
(四)補正日期111年12月7日至8日(每日上午9時至12時)止,於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收補正資料,逾時概不受理。
四、有關前開屏東縣體育獎勵金頒發要點及注意事項,同步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pt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