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5月25日臺教體署全(二)字第1120019172號函辦理。二、旨揭活動分三階段二地點,預計招收學員240人次;每堂課程配置教練2人、助理陪練員6人、運動防護員1位,詳細訊息請參閱實施辦法。三、參與旨揭活動之縣屬教職員工,請依照「屏東縣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參與各類運動競賽公假及獎懲處理原則」並本權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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