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31日臺教綜(五)字第1120085020號函辦理。
二、檢送該署修正後旨揭計畫1份,請併依本署本年7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95184A號函(諒悉)說明,持續運用多元管道宣傳周知,並鼓勵學生踴躍參加。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窗口李小姐,電話:(04)7000620,電子郵件:398272@cch.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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