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三年級學生 。
要求標準111學年度下學期平均成續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111學年度下學期操行成續80分(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 )以上之處分。
111學年度下學期盤育成續70分(含)以上。
每校推薦人數以2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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