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屏東縣體育獎勵金頒發要點」辦理。
二、申請體育獎勵金請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至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體育獎勵金申請網站」(http://awards.ptc.edu.tw/)加入會員填報資料,列印相關申請文件,再將書面資料送審,線上系統開放申請時間為112年11月26日(星期日)中午12時至112年12月6日(星期三)中午12時整,請各單位詳閱【112年度屏東縣體育獎勵金注意事項】並依相關規定提出申請。
三、112年度申請事宜如下:
(一)凡比賽日期在111年11月30日至112年11月30日間舉行者,均得提出申請。但不包括本府已先行頒發之比賽項目。
(二)比賽日期適逢在112年11月30日前後,而成績證明於112年12月1日以後始能核頒者,得於113年度提出申請並依112年度審核標準核處。
(三)書面審核日期:112年12月4日至12月6日(每日上午9時至12時)。書面審核地點: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會議室(地址:屏東市勝利路9號)。另本府將安排人員於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協助申請人上網修正作業,請申請人勿佔用電腦申請,而影響他人修正權益。
(四)補正日期112年12月5日至6日(每日上午9時至12時)止,於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收補正資料,逾時概不受理。
四、有關前開屏東縣體育獎勵金頒發要點及注意事項,同步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pt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