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蔦名額:
推蔦對象以設籍屏束縣(市)學生為主:
每校推蔦10 名,每名頒發孝行獎狀及獎助學金新台幣3,000 元。
二、由各學校填寫「財困法人明聖佛浣社福基金會孝行學生推蔦申
請表」,於2 月20 日前,郵寄至(高雄市梓官區中崙路113 巷41
~1 號),參與甄選。
三、經本會實際訪視後召開審查會議過選,如條件不符,將取消該
生授獎資格;另對於符合家境清寒、單親及弱勢之學生,本會
將儘可能提供後續的關懐與協助。
四、曾經本會頒予孝行獎者,為使孝行德風厝佈,將不再重複頒發
孝行獎,本會將電話告知貴校另行推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