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規定重補修學分每1學分240元。
二、請貴家長督促貴子弟按規定時間報名繳費。
報名繳費期限:113/01/10(三)-113/01/12(五)
三、重修日期:1/23(二)-26(五) 時間:每日第1-7節 四、本次重修學分以不超過【14學分】為限。
填表說明:
1、欲【申請重修】者,須先自填此表格,經教學組審核確認科目後,再至出納組繳費,才算完成申請手續。
2、欲【放棄重修】若影響日後畢業權益時,概由學生本人及家長自行負責。
1124學生重修成績1121寒假整理公告版 (請注意:總表依照共同及專業科目有分頁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