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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寒假學分重補修申請一欄表

一、依教育部規定重補修學分每1學分240元。

二、請貴家長督促貴子弟按規定時間報名繳費。

 報名繳費期限:113/01/10(三)-113/01/12(五)

三、重修日期:1/23(二)-26(五)   時間:每日第1-7節 四、本次重修學分以不超過【14學分】為限。

填表說明:

1、欲【申請重修】者,須先自填此表格,經教學組審核確認科目後,再至出納組繳費,才算完成申請手續。

2、欲【放棄重修】若影響日後畢業權益時,概由學生本人及家長自行負責。

1124學生重修成績1121寒假整理公告版 (請注意:總表依照共同及專業科目有分頁列表)

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qK67vLPDK-AImLCD1d66M-brfhXBpshE/edit?rtpof=true#gid=483667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