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114年1月23日(114)大觀字第11401230031號函辦理。
二、旨揭助學金相關辦法,請逕洽該基金會張副秘書長芝瑄,聯繫電話02-29178770分機12,或該基金會網站(http://www.ta.org.tw)洽詢。
三、檢附旨揭原函及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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