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大學校院及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且具備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其最近一學期(113-1學期)成績符合下列規定,均可提出申請。1. 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2.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3.網址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嘉新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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