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國泰世華銀行文教基金會115年1月27日國世基金會字第1150000002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一)本縣國中小學生,以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或導師認定)學童為主要對象。(二)前一學期成績達60分,且無記過處分。
三、補助金額:國中生每名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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