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5年屏東縣縣長盃羽球錦標賽」暨「屏東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參與各類運動競賽公假及獎勵處理原則」辦理。
二、比賽日期:115年8月23日(星期日)至8月24日(星期一)。
三、比賽地點:屏東縣立體育館。
四、縣屬學校教師(練)帶領學生參賽者,得准予公(差)假登記,參賽選手人數七人(含)以下,帶隊教師(練)准予一人課務派代;選手人數八人至十四人,帶隊教師(練)准予二人課務派代;以此類推。
You cannot copy content of this page
此網站需要瀏覽器啟用JavaScript,請檢查瀏覽器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