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份資格:
(⼀)領有⾝⼼障礙證明(⼿冊)者,且在報名截⽌⽇前仍 為有效期。
(⼆)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為
⾝⼼障礙安置就學者。
⼆、報名學歷資格:
(⼀)具有公私立⾼級中學(附設職業類科)、⾼級職業學校(職業類科)、
綜合⾼中(職業類科)或⾼級職業進修學校、特殊教育學校⾼職部職業類
科畢業或符合「入學⼤學同等學⼒認定標準」認定資格之考⽣。
(⼆)普通型⾼級中等學校(⾼級中學)、綜合型⾼級中等學校(綜合⾼中)、特殊
教育學校附設普通類科畢業1年以上(或符合同等學⼒資格滿1年以上)之畢
業⽣。
三、本項單獨招⽣重要⽇程表如下:
(⼀)網路填表通訊報名:110年4⽉12⽇(星期⼀)⾄4⽉26⽇(星期⼀)⽌。
(⼆)⾯試⽇期:110年6⽉5⽇(星期六)。
(三)網路成績查詢暨複查:110年6⽉16⽇(星期三)中午12點⾄6⽉17⽇
(星期四)中午12點前。
(四)放榜⽇期:110年6⽉21⽇(星期⼀)。
(五)聲明放棄錄取資格:110年6⽉18⽇(星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