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110年8月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096704號函辦理。
二、各單位運用「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於召開記者會或宣布重大公開資訊時,應全程配置手語翻譯
及同步聽打服務或使用AI及時字幕,並將相關費用納入經費規劃。倘有手語翻譯員或同步聽打員需求,可透過各地
方政府服務窗口推薦合格人選,以保障服務品質。
三、參考指引可於下列網址下載使用:
( 一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官網 (https://www.sfaa.gov.tw)/首頁/主題專區/身心障礙福利/社會參與。
( 二 )C R P D網站(https://crpd.sfaa.gov.tw)/首頁/宣導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