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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檢送「111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新住民語文樂學活動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辦理。

二、補助對象:各直轄市教育局、縣(市)政府、國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三、本計畫訂於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辦理網路說明會,網路說明會連結公告於<教育部國教署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s://newres.k12ea.gov.tw/),最新消息>,請各直轄市、縣(市)承辦人及有意申辦之學校上網收看,若無法及時收看,另將於說明會後,將影片留存於網站上,可隨時逕至網站收看。

四、各申請學校於110年11月5日(星期五)前依旨揭實施計畫,至「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網站之樂學活動專區填報相關資料,直轄市、縣(市)政府於110年11月19日前對所轄學校填報之計畫完成線上初審,由本署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並核定補助經費。

五、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第一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八十二,及第二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八十四,第三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八十六、第四級最高補助百分之八十八級第五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九十。

六、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轉知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知悉。

七、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國立南投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曹東洲先生,電話(049)2222269分機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