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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度教育系統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第二、三階段課程職前訓練」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受訓對象:以參加本署辦理之第一階段或第二階段課程,並具有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之專業人員證照者。

三、辦理期程:

(一)第二階段課程依專業別分為:

1、物理治療與職能治療課程:110年11月13日、11月14日。

2、語言治療、臨床心理、諮商心理與社會工作課程:110年11月20日、11月21日。

(二)第三階段:110年12月04日。

四、辦理地點:第二階段課程於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辦理,第三階段課程地點未定。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1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截止,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研習報名-國教屬特教研習內報名,並填寫網路表單檢附相關資料(https://forms.gle/vxAHudjiY4tujjFG9),需兩者皆填寫始為報名成功。

六、鑒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相關規範持續修正,進入校園除遵循一般防疫規定外,必須配合校園防疫貴定,詳參附件之實施計畫。

七、參加研習人員請各單位和與公(差)假登記。